![]() |
来源: 省地质局 | 发文机关: |
分享到:
|
1月8日,省地质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并结合地质工作实际,研讨贯彻落实举措。局党组书记苏金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局长伍晓红、副局长吴尚昆结合学习情况分别作交流发言。省资规厅、省地矿集团派员参加,聆听专题讲座。
会议邀请参与修订新《矿产资源法》的自然资源部法规司法治建设处唐雪水讲授新《矿产资源法》。唐雪水从新《矿产资源法》的修订背景历程、主要内容和有关考虑、新法贯彻实施准备等作辅导报告,对新法聚焦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构建新型矿业权管理法律制度、建立矿区生态修复法律制度、注重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强化矿产资源监督和执法等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指出,此次修订是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三十多年来首次“大修”,历时之长,修改力度之大,改革之全面深入,是一次整体性、系统性、重构性的修改,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矿产资源法》修订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要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丰富内涵基础上、在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安全贯彻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任务挑战中、在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改革进程中把握理解其核心要义,完整准确领会其核心内容和主要特点,做好新时代地质工作服务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顶层设计。
会议强调,要加大新修订《矿产资源法》的宣传推广力度,拓展新时代地质工作服务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路径。一是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协助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审查等工作。二是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基础性地质调查等工作,拓展发展空间。三是为矿山、资源勘探企业等提供勘探开发方案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制定和工程实施等技术服务。四是积极与地矿集团等企业合作,积极谋划参与探矿、找矿、采矿项目。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矿产资源法》,提升新时代地质工作服务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能力。要以项目为载体围绕探矿技术方法、新装备研发应用、绿色勘察技术标准、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等加强培训。要坚持绿色勘察,统筹做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要加强科技创新,培育发展地质新质生产力。要巩固国内外市场,促进矿产资源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会上,6名局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新修订《矿产资源法》的体会。会后,与会人员表示,讲座全面系统,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特别是引用具体鲜活事例讲解条款修订背景过程和依据,让大家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局一级巡视员丑国辉,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1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