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2820072-4/2025-5138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地质局 成文日期:2025-03-2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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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3-25 10:1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
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岗位面试成绩、考试岗位综合成绩、考核岗位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考察工作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考试岗位面试成绩、考试岗位综合成绩和考核岗位考核成绩
详见附件1、2、3,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3月27日。
二、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三、体检工作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5年3月31日(周一)上午7 :30前。
体检集合地点:京山酒店门口(龙华区龙昆南路162号,省高院斜对面)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地质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省地质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有纪检人员陪同。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的要求进行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3月 31 日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
3.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在集合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察事项
具体考察工作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近期通知联系。
五、其他事项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823529、66823639
附件4:海南省地质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