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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2820072-4/2021-1871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地质局 成文日期:2021-09-23 15:46
  • 标       题: 海南省地质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地质局“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 文       号:琼地〔2021〕27号发布日期: 2021-09-23 15:4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琼地202127

海南省地质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地质局

“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局党组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南省地质局“十四五”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地质局

2021525



海南省地质局“十四五”规划纲要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海南省地质局“十四五”规划纲要要紧紧围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贡献这个中心任务,统筹部署各项重要地质工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拓展提升地质事业单位职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地质服务。

“十四五”期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地质公益属性,积极融入海南发展新格局,加强对基础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环境地质等领域的前沿技术追踪和科学研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重大地质任务,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坚持地质特色。重点突出地质主业,做好基础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等调查工作,着力开展智慧海洋地质工作,面向涉及国家战略资源、经济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创新研究,推动地质成果转化运用,为国家科技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具有地质特色的技术支撑。

坚持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聚焦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社会服务性,以资源勘查、城市综合地质调查、海岸带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热带高效农业专项地质调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等为主攻方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坚持统筹全局。完善地质工作的战略布局,合理规划地质工作和人才队伍的协同发展,实现各专业领域平衡发展,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结构。规划构建地质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地质成果共享,发挥大地质的整体效益。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坚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作风建设,营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工作氛围,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规划任务。

第二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局的发展目标是基本建成“服务一流、成果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的全国一流地质单位。到2025年,项目服务、项目成果、领军人才、管理水平等均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专业领域和专业项目具有特色优势。

全面增强服务社会公益的职能。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求,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先行性、公益性、战略性的作用,强化基础地质、海洋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地质调查工作的服务职能。

积极促进地质成果创新运用。努力研究新理论、新方法,力争在地质工作中争优创新,以建设“智慧海南”为抓手,不断完善地质数据共享平台,让更多地质成果惠及我省社会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

建成完善的地质人才队伍。围绕主业规划,统筹调配全局各类人才资源,建立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引进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带动作用,集聚优秀人才,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推动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坚持贯彻落实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严格规范日常内部管理工作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项目、人事、财务、安全等工作的流程规范、风险防控到位。

高度重视技术装备建设重视现有设备的更新,不断提高地质专业设备质量和水平。通过财政购买、引进学习,形成适应工作需要的地质装备。注重地质装备的使用效率,加强地质调查工作、地质科研项目与装备建设的融合发展,提高装备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营造积极向上的发展环境。加强思想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组织功能,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及时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人才激励政策,强化激励措施,积极推动地质事业的发展与单位效益、职工收入持续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发展思路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需求为导向,聚焦省委省政府落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方向和责任分工,着力优化地质工作供给侧结构,以“地质支撑、海洋保障、勘查服务、科技争先、管理规范”为战略方向,探索新发展理念在海南地质工作中的新路径。

进一步提升地质公益服务水平。强化地质工作基础性、先行性、服务性的定位,紧贴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履行好“资源保障和地质技术支撑”的职能。

进一步拓展海洋地质保障资源能力。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在资源保障、海底矿物、智慧海洋、海洋油气、三沙总规等方面的责任分工,加强省海洋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攻关能力,完善适应海洋地质发展的人才队伍和装备建设。

进一步开拓地质工作新领域。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拓展基础地质、海洋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公益性调查工作广度和深度,拓宽服务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地质工作领域,全面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完善地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地质学科的前沿理论,充分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提升地质勘查调查的工作水平。统筹全局地质科研平台,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课题研究。推广星空地一体化等新技术新装备的创新应用,提升地质资料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内部管理制度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对地质工作的需要,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推动内部管理质量明显提高,执行力明显提升。

进一步营造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格局。加强宣传和监督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和推动干部职工人人尽责,积极参与建设全国一流地质单位,共享地质事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主要工作任务

“十四五”期间,要以省委省政府安排的责任事项为重点,充分发挥地质技术的支撑作用,全面做好资源保障、海洋地质调查、地质技术服务、重大工程勘察、地质产业发展、地质科研等各领域工作任务。

第一节着力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资源需求

从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工程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出发,重点开展大宗建筑用的砂石资源和以地热能为主的新能源矿产资源勘查,不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开展建筑石料资源勘查。“十四五”期间,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各市县政府完成建筑石料资源储备任务,每年完成2-3处建筑石料和机制砂原料矿产地的资源勘查评价工作。新增建筑石料和机制砂原料资源量2亿立方米。

实施海南岛周边海域海砂资源调查评价。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琼州海峡西口(面积432平方公里)和珠碧江入海口(面积99平方公里)海域的海砂资源勘查评价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海南岛周边其他海域的海砂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新增海砂资源量3亿立方米。

加强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以水热型地热资源为勘查对象,开展海南全省系统性的勘查评价工作。根据前期地质资料,开展差别性和针对性的勘查工作,计算和评价勘查区内地热资源储量、可采量,提出勘查报告,建立地热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地热资源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开发提供依据。积极开展浅层地热能和干热岩的调研与可行性论证工作,为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第二节加快推进海洋地质工作

“十四五”时期,海洋地质工作要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带来的重要发展机遇,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在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责任分工过程中,加快推进海洋地质事业发展。

积极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责任分工,开展国家“智慧海洋”南海区域应用示范建设。配合做好油气及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工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合作建设南海地质研究院,促进天然气水合物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我省海洋经济,积极推进海底矿物商业化开采和避风港、重点渔港建设。继续做好“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监测”等项目,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协助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努力提升海洋服务能力。加强顶层设计,重点在扩大队伍规模,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按照全局一盘棋的思路,在队伍专业布局方面继续加强专门从事海洋地质工作的公益性队伍建设。同时,要把海洋物探、海洋工程勘察、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地质取样和海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海洋样品分析测试、海洋钻探和海洋装备中心建设等工作依次作为综勘院、水工院、环勘院、九三四队、测试中心等院队的重要业务,不断扩大海洋地质调查队伍规模,拓宽服务领域。

落实三沙总体规划责任分工。按照落实责任项目化的原则,开展海底地质构造科学研究,重点开展海洋地质、海底矿产、油气、岛礁等资源环境调查,启动建设资源环境基础数据库。适时启动南海资源开发合作试点,协作多方开展南海周边海域海洋矿产、海洋新能源等资源综合调查。

落实省海洋军民融合发展有关责任。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参与军民海洋环境保障体系建设,深远海综合调查与海洋环境服务保障研究,海洋地质保障工程。根据军地海洋地质调查需求,联合开展南海岛礁和重点海域海底地形地貌测绘、海洋地质和重力磁力勘测等各项海洋调查活动。适时参与南海诸岛和南海周边地区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持续获取南海区域测深数据,岛、礁、滩、沙及礁盘等基础空间地理信息数据,以及地层构造资源分布等地质基础数据,不断完善南海地理空间信息数据,推动建立南海地理空间数据库与三维可视化系统。

第三节巩固拓展地质技术服务

“十四五”期间,地质工作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变化,主动调整工作思路,抓好转型发展,不断巩固和拓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新工作领域,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大力推进城市地质工作。聚焦区域协调发展,为“海澄文定”一体化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国土空间规划与优化开发、城市管理与决策、城镇及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优质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供地质技术支撑。

——着重推进“海澄文定”一体化经济圈城市地质工作

(一)地下空间调查评价。重点开展海口市主城区、自贸港重点园区、新海港临港生态新城、木兰湾滨海新城、老城经济开发区等重要规划区的地下空间调查与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全区三维地质调查;全区多尺度三维地质模型构建;地面沉降监测等工作。

(二)优质地质资源调查评价。主要实施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全区地下水资源开采现状调查、全区地下水资源环境本底补充调查、海口长流和文昌月亮湾应急水源地勘查评价、全区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区地下水及热矿水监测等工作。

(三)海岸带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开展海岸带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澄迈美浪湾、文昌铺前港、清澜港红树林湿地生态地质调查评价;马村港、新海港、铺前港、木兰港、清澜港等重点港口工程地质调查评价;人工填岛区海洋水动力与生态环境效应调查评价;沿海人工养殖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海岸带环境地质监测等工作。

(四)生态地质调查评价。开展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典型瓜菜基地和果园、菜园等种植基地选区;典型优选区1:1万土地质量调查;土地质量及优势农产品质量评价;土地质量及优势农产品质量监测等工作。

(五)“海澄文定”地区放射性地质环境调查。在2020年完成“海口市1:5万放射性地质环境调查”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申请开展澄迈、文昌、定安地区1:5万放射性地质环境调查,系统论证地质成因放射性异常对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健康发展的影响。

(六)地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海澄文定”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搭建“海澄文定”综合地质信息共享与决策支持服务平台。

——开展“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城市地质工作

(一)重点申请开展“大三亚”旅游经济圈1:5万放射性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力争摸清三亚市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异常分布范围及分布特征,并对放射性异常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为“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二)积极配合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调中心、相关市县政府、省市有关部门推进“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主动参与相关地质工作。

继续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工作。高度重视海南岛基础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与省部合作的《海南省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8-2025年)》有关项目。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协助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开展海南1:5万八一农场、白沙县、南开公社等图幅的区域地质调查,进一步提高海南岛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

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工作。与各市县资规局紧密对接,积极争取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我省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选择我省范围内典型地灾点,借助先进地灾监测仪器设备,开展单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和运营,逐步扩大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范围,为海南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供经验和示范。

加强环境地质工作。以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环境地质工作、重要经济区1:5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为工作重点,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用途管制、工程建设及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积极做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环境地质工作。申报开展园区地表水的环境质量调查评价,为园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争取开展编制园区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规划、重点地区地灾调查及防治规划、地质环境常态化监测与预警研究等工作,完成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资源图集更新与出版,并建设各类地质资源环境基础数据库。启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环境图集编制,为园区资源环境开发保护和防灾减灾提供地质资料。

——争取开展海南岛内陆湿地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在查明海南岛内陆湿地的生态环境地质现状的基础上,开展内陆湿地总体规划编制,为海南岛湿地保护、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海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稳步推进农业地质工作。申请立项开展重点市县的耕地、果园和其他园地1:5万生态地质调查评价及天然富硒土地划定与标识示范工作。积极服务海南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资源管护,特别是绿色农产品产地、富硒农产品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建设,推动我省富硒土地科学开发利用。

深入开展旅游地质工作。继续开展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优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地质遗迹调查评价(2020年度)”项目中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地质遗迹,通过深入的地质、人文等调查和规划,为园区科普-旅游景点和路线设计及科普馆建设提供依据。积极对接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需求,开展旅游地质专项工作。选取地质旅游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地质遗迹、生态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自然地理、人文资源等方面的调查评价工作,提出地质文化村规划建议,编制规划方案。

精心编制地质系列图集。积极对接各市县政府,利用已有的地质调查成果,按年度分批开展各市县陆域地质资源环境系列图件编制,印刷成册,提交各市县相关部门,为行政决策提供地质技术服务。

第四节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树立社会服务意识,着力服务地方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和项目单位联络沟通,塑造良好形象,打造品牌,增强重大工程项目服务功能和能力。到2025年,省内重大工程地质勘察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报告优良率达90%,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大幅度提升。

积极做好“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的延续和拓展工作。对接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11个重点园区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检测以及海口美兰机场二期延续的工程勘察和检测项目等任务。做好海南省“丰”字型+环线的高等级公路和洋浦至儋州铁路、湛江至海口高铁等项目,三亚新机场和儋州机场、东方五指山机场项目海口港和洋浦港码头、重点港、避风港等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

做强做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完善工程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项目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备案和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标准规范、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做好地质灾害评估、供水工程、测量及物探工程,发展检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业务。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形成产学研相互促进发展。

努力培育新业务、新市场,做好公路水运、水质全分析等检测扩项工作。整合海口、儋州、海棠湾、六道、崖州等技术力量,重点开拓琼南、琼北和琼西地区的检测市场。做好检测扩项工作,力争在公路水运、水质全分析等检测领域的资质申请上取得突破,逐步提高行业地位。

第五节努力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十四五”期间,全局地质企业发展要着力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明确市场定位、发挥技术优势、稳定营收领域,努力构建以地质主业为中心的发展新格局。

组建地质集团。以地质公司为龙头,充分整合地矿建设、海洋后勤和物供公司的优势资源组建地质集团。以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海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和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等四家企业作为集团子公司,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集团化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地质集团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明确经营范围,做好重点产业工作的转移,规避重复业务。做好企业战略规划,围绕海南绿色生态建设谋划新发展产业,提高集团资源利用效率,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履行股东职责,积极配合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做好抱伦金矿扩能、权证整合办理、绿色矿山申报工作,保持稳定产业投资收益。集团子公司要充分发挥在我省地质工程勘察市场的优势,积极开拓项目业务,不断提高地质集团的经济效益。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与省国资委对接,加强局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完善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瞄准产业发展方向,挖掘单位资质、人员和设备潜能,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国有资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六节大力提升地质科研水平

“十四五”期间,力争成功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积极策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参与中央财政支持海南行政区内的地质科研项目2-3项;完成海南省海洋地质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筹建挂牌,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每年设置8-10项开放课题,1-2项自主课题,发表SCI论文不少于7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30篇,出版学术专著不少于4部,申请专利不少于10项,取得软件著作权13项以上;举办大型国内外学术研讨会议2-3次,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不少于20项,力争5-6项获奖,制定地方行业标准2项;初步建立省级地质大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全省地质信息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着力“抓好海南岛海滩岩地球化学特征及古环境研究”、“人工填土型滑坡灾害成灾机制与数值模拟研究-以澄迈福山动车站道路滑坡为例”、“三亚海岸带地质环境变化研究”、“琼州海峡东口潮流沙脊特征及其海砂资源效应研究”、“海南海湾相淤泥质土工程灾害防御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新型管幕冻结法施工工法研究与应用”、“江东新区晚第四纪沉积地层格架与沉积环境演化”等七项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任务书要求提交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完成中国矿产地质志·海南卷研编。全面总结海南省矿产全貌及重要成矿规律,提升矿产地质研究的科学水平,为新时期地质工作提供科学理论支撑,为政府部门提供矿产资源领域决策的重要参考资料。

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与综合评价(海南部分)。以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为指导,摸清海南各类矿产的生产矿山、未利用矿区、关闭/闭坑矿山和压覆矿产资源状况,获取资源储量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全面掌握海南已查明矿产资源的现状。

实施好我局省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开展“琼州海峡晚第四纪以来沉积环境演化与海砂成因关系研究”和“昌化江入海口海砂物源及沉积环境演化研究”两个自主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研究成果。借助重点实验室平台,每年安排或申请专项资金,力争每年设置1-2个自主研究课题,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海砂选矿试验研究及选冶工艺试验方案比选”、“海南岛陆架高分辨率层序地层研究”和“海南岛陆架典型沉积记录年代学与海底矿物靶区研究”等。

抓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要抓好重点实验室已立项的“中沙环礁浅层古环境演化及地质稳态影响因素研究”等9个开放课题的管理,督促各课题组按预期成果清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报告,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

开展海南省地质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海澄文定”陆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多维多源数据,构建陆海统筹、地上地下一体化的三维地质模型,支撑服务“海澄文定”城市规划与重点工程建设、地下空间开发与管控、资源环境保护与监测预警,支撑服务省级地质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全省陆域、海域各类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和地质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初步建立省级地质大数据中心。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全省地质信息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和全省地质信息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第三章保障措施

“十四五”期间,坚持科学管理和依规管理有机统一,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对地质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局党组的作用,加强对全局各项事务的领导,推动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执行力明显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为全面建设全国一流地质单位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作用,统筹全局资源保证地质事业顺利开展。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强化组织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注重培养和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会管理、敢担当、作风好的领导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要节点明察暗访及专项督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汇聚多渠道监督正能量,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与地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节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调配全局人才资源,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事业单位新格局。到2025年底,全局编制内人才队伍规模从目前的940人发展到1200人左右,预计每年编制内引进约10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编制内人才队伍中的占比从10%提升至15%,本科学历人员占比从43%提升至73%,高级职称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占比从25%提高至47%,中级职称人员占比从30%提高至41%。

重点引进城市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数据处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使全局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层次进一步提升。同时,引进和培养高、精、尖人才,形成有战斗力的团队。

积极组织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鼓励申报技术专利、发表论文、申报科研项目等,依托我局现有的科研平台,培养、造就和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突破高级职称评定瓶颈,解决人才上升通道。加强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和打造一批懂管理、懂业务、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第三节优化资质装备建设

重点加强满足滨浅海,涉及中深海的海洋调查、分析测试的装备建设。按计划、分年度利用财政资金及项目专项资金采购海洋调查设备,主要包括海洋测绘、海洋物探、监测系统、海洋水文和海洋地质测试等方面。

鼓励各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升级地震安全评估、水土保持、水保监理、地灾治理、地灾监理、岩土勘察、测绘等资质;申办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公路水运、水利水电、防雷检测、水质全分析(包括饮用水、天然水、污水)等资质。

第四节规范内部管理

大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不断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项目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运用安全监管、检查、考核等措施,细化安全管理工作。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扎实做好项目风险防控。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提高风险防控的反应速度和效率,确保我局建设全国一流地质单位行稳致远。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单位在预算、收支、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及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有效。

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的审计,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廉洁、效益;开展对局属单位“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管理审计,促进单位法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五节加强组织实施

各单位、各处(室)要以规划纲要为引领,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细化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工作时序和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规划的项目和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年度监督、中期进展情况和末期全面评估等检查工作,根据落实情况及时修正调整规划。开展专项规划中期调研,完善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

抄送:局领导,二级巡视员。

海南省地质局办公室                       2021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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